詐騙驚魂記 【前言:詐騙好像已經變成全民運動了。各種各樣的騙案無日無之,手法日新月異,教人防不勝防。我雖然基本上是個與世隔絕的人,但不管怎麼說還是有電話手機,這種煩擾之事也無法避免。只不過過去那幾年裏,詐騙手法在我看來都很粗糙,往往只聽了幾個字就冷笑一聲掛電話。一直以為要想騙倒我是一件很不可能的事,想不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這些傢伙的「進化」著實非同小可,上個星期某人一時不察,就給鬧了個雞飛狗跳。事後檢點兀自心驚。可能因為我不看電視也不看報,不知道外界對這種手法是否己有關報導,在沒有心理準備的狀況下就被兜得團團輚,已經知道有這種手法的人當然會對某人的愚蠢嗤之以鼻。但我想手法細膩到了這種程度,一不小心應該還是有人會上當。所以將還是將整個過程貼將出來,請還不知道這種事情的朋友提高警覺。這篇文章歡迎轉載,傳得越廣越好。受騙上當一不小心真的是會傾家盪產,這不是開玩笑的喔!】 下午一點被電話吵醒,打電話的女人自稱是XX銀行(好死不死我正好有那家銀行的戶頭)永和分行的行員,有我的身份證字號也有我的生日,告訴我說有個人帶著我的身份證和印章去我的戶頭要提領八十五萬。我那時頭腦尚不清楚,也沒聽清她的話,搞了半天才發現,我的戶頭是泰和分行,她那個是永和分行。結果就是她要暫時止付,叫同事把那人攔下,但那人就跑掉了。他們立刻報警,然後員警就連線來問我一堆事。認為這種情況很可能是資料外流,有人用我的名義開立人頭戶。所以電話就一直轉,從員警到什麼報案中心,再轉到什麼偵察科長,要調查我是否尚有其他人頭賬戶。然後就發現我是去年破獲的一個吸金案的涉案人,法院發了兩次傳票給我(寄到某個我從未聽過的地址)我都不曾出庭,所以現在狀況很嚴重,會被限制出境凍結資金。而且這種金融案件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為那位科長覺得我應該是無辜的,為了替我解套,就打電話找檢查官,要求分案調查。為了分案調查他們要求我做兩件事,一個是偵察不公開,即不能對任何人說這件事,第二件是資金公證。 這中間的波折當然很多。我一點被吵醒後就餓著肚子一直在處理這個事,越滾越大條,而且電話轉來轉去基本上沒斷過線。一直到步及吸金案都還合理,也是有可能會發生的事,所以我一直不疑有它——雖然事後檢點會發現,怎麼行政效率這麼好?誰要找誰都一打就通?而且那科長也親切得太過份了,一直叮嚀說察官如果要我去法院報到,一定要設法推掉,要說服檢查官派人公證就好,否則我很可能一去就被收押禁見,得關上兩個月。 但這整件事裏我覺得最大的破綻,是那個資金公證。說是法院不受理存摺或證卷,只公證現金。我當時就覺得非常奇怪:世界上所有檢查資金流向的動作,絕對都只是查銀行往來的,領出現金來公證能證明什麼啊?但因為不夠確知人家的行政流程,縱使存疑也只能聽著。開玩笑,金融犯罪可以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徒刑?,電話裏當然不可以得罪檢查官。而且兩個小時轟炸下來資訊又多又急,我想任何人如果跟他們糾纏了那麼久,恐怕都已經轉暈了吧? 總之,對方表現出相信我是無辜良民的樣子,願意便宜行事。手上雖有幾個個戶頭,但只需要先領一個的錢,也不必全領,XX萬就好,他們會派公證人員過來處理,但因為偵察不公開之故,我說的話都要作電話監控跟錄音,手機也打開了,保持連線,我出門前先跟那位檢查官報備,到銀行外再跟他報備,出來後再知會他……等等。 All the process is so real! 從銀行開始爆出案子,然後一路牽到檢查官,當然大幅增加事件的可信度。我是一直到終於不講電話了,出門去銀行,才開始有腦袋思考:不大對,這個有問題!整件事都只在電話裏進行,我什麼真憑實據也沒看到,就要這樣交出 XX萬?這搞不好是詐騙咧?錢出去就是出去了,那可是很大的一筆錢吶! 可如果是詐騙,會做到這種規模嗎?我估計至少有五六個人在運作這件事(一開始的兩名女性行員,來了解狀況的員警,那個科長,科長問我案子中間還有其他員警進他辦公室作報告,最後是那個檢查官。要派來我這裏公證的那個人也許是上述數人之一,先不予考慮)。而且他們真的滿掌握了人性的弱點,即對司法案件的恐懼,以及儘早解決事情的心態——這時間也抓得很剛好。下午一點打來,兜到我必須去銀行是下午三點,根本已經沒有什麼時間可以多想了! 但到了我起疑的時候赫然發現,我居然無法求救!因為手機被佔住了。而且「偵察不公開」,萬一是真的,我怎麼跟銀行的行員談?(他們還教我編藉口騙行員說,為什麼會需要解約領一大筆錢。高永後來告訴我說,因為現在很多行員都有很高的警覺心,覺得不對會提醒顧客。)但我覺得我至少應該要先做兩個動作:即打去一開始打電話給我的那家銀行的永和分行問,到底有沒有發生人頭賬戶以及冒領這碼子事(這跟我涉的案子可不相干,不會有影響的),然後嘛應該設法打電話去問法院,看他們的作業流程是怎樣的。銀行裏一定有電話可以借。而且銀行忙不忙那個檢查官一時間也不會知道,我在裏頭待上半小時或更久也不會有問題。 所以我先請行員打了電話去那個永和分行。他們回覆說沒這個事。其實我想我在打算作確認動作時,已經至少有八成認為這是騙局了,但聽到答案時還是再多問了幾句。那行員說這一定是騙案,建議我打 165,也就是防詐騙專線。所以其實也就不用再打法院,因為這樣已經算是水落石出。這真是令我鬆了一口大氣。否則就算是辦了什麼分案調查,仍然是天上掉下來的橫禍一場,有得麻煩咧。 確認是騙局後我就把手機關了(雖然想過要報案,不過根據我跟警察局打交道的經驗,因為沒被騙所以案件不成立,報了也是白報)。回到家快要四點,早已餓得頭暈眼花。真是恐怖的折騰啊,還好只是虛驚一場。而且經此一來想必更能對日後的騙局提高警覺了。反正不管你說什麼,只要是要我拿錢出來就絕對有問題! 事後檢點這整椿騙局,我才發現他們其實有好幾個破綻。第一個也是最主要的一個是,其實打從一開始,如果你真的被人冒名去開戶,銀行就不可能打電話給你!理由很簡單,如果你冒用別人的名字去銀行開戶,使用這個戶頭的人仍然是你,不會是那個被你冒名的本尊,對吧?那麼你會留下來的聯絡電話當然是你自己的電話,怎麼可能會是那個被冒名的本尊的電話咧?換句話說整個的前題都不成立,所以不管他們裝得多像,根本是一接到就可以掛電話了。 第二個破綻,也不妨說是這種行騙手法的罩門,就是,為了不讓你有機會思考,有空間求救,他們打來的電話必須儘可能不讓它斷線。會儘可能將你的對外聯絡全都綁住。但是就如同我前面說的,行政效率不可能好到這種地步,順到這種地步。別說是台灣,就連日本或美國都不可能。除非他們放棄電話行騙的手法另起爐灶,否則這個先天的罩門我想是沒有辦法突破的。 不管怎麼說,最後的底限就是,無論過程多麼曲折複雜,沒看到任何憑據就要你拿出一大筆錢來給陌生人,就絕對有問題,三思四思都不為過啦!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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